【产品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规格】2ml:0.1g*10支
【生产厂家】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76
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汉语拼音:libaweilinzhusheye
【成 份】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规 格】2ml:0.1g*10支
【用法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禁 忌】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贮 藏】密闭保存。
【包 装】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76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XF20000401
药品本位码 8690412700263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利巴韦林注射液
英文名称 Ribavirin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济宁高新区同济科技工业园
规格 2ml:0.1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07-10
编号 鲁20100188
企业名称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振新
企业负责人 杜振新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济宁高新区同济科技工业园
分类码 HabCb
生产范围 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原料药(盐酸伊立替康、盐酸甲哌卡因、罗库溴铵、盐酸右美托咪定、马来酸氟比汀、拉米夫定、盐酸法舒地尔)*片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搽剂(均含激素类)、灌肠剂、洗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滴耳剂、滴鼻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冲洗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粉针剂,原料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法舒地尔、马来酸桂哌齐特、溴芬酸钠、地西他滨、法罗培南钠、氟哌利多、吗替麦考酚酯、盐酸环仑特罗、盐酸洛美利嗪、盐酸安普乐定、丙氨酰谷氨酰胺、盐酸雷莫司琼、甲钴胺、甲磺酸罗哌卡因、利拉萘酯、甲磺酸帕珠沙星、盐酸甲哌卡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济宁市环城北路19号*济宁高新区同济科技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