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汉语拼音:libaweilinzhusheye
【成 份】利巴韦林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 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禁 忌】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药物过量】大剂量应用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贮 藏】密闭保存。
【包 装】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789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XF19990651
药品本位码 86902662000285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利巴韦林注射液
英文名称 Ribavirin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交通大街志强路
规格 5ml:500m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