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他啶
汉语拼音:zhusheyongtoubaotading
【成 份】头孢他啶
【适 应 症】本品可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规 格】1.0g×1
【用法用量】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每日4~6g(4~6瓶),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每日2~4g(2~4瓶),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每日150~200m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婴幼儿常用剂量为每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g(6瓶)。
【禁 忌】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可以使用本品,但非首选品种。
【老年用药】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老年人与年轻患者之间无显著差别。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
2、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3、本品如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或素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4、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如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或素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贮 藏】避光、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包 装】盒
【有 效 期】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723
原批准文号 黑卫药准字(1997)第200003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1200150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他啶
英文名称 Ceftazidim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
规格 1.0g(按C22H22N6O7S2计)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2-09-13
编号 黑20110001
分类码 HabZb
备注
省市 黑龙江省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法定代表人 郝伟哲
企业负责人 吴志军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岗区昆仑商城隆顺街2号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哈尔滨市动力区军民街1号*
生产范围 无菌原料药(青霉素钠、阿莫西林钠、舒巴坦钠、头孢他啶、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钠、头孢唑林钠、头孢替唑钠、头孢拉定、酒石酸吉他霉素、乳糖酸阿奇霉素、头孢哌酮钠、头孢唑肟钠、对氨基水杨酸钠、盐酸头孢替安、盐酸头孢吡肟、盐酸林可霉素、精氨酸、乳糖酸红霉素、头孢西丁钠、头孢噻吩钠、头孢他啶(含碳酸钠)、硫酸头孢匹罗、头孢拉定/L-精氨酸、头孢美唑钠、头孢呋辛钠、氨曲南)、原料药(头孢氨苄、头孢拉定、盐酸头孢他美酯)、粉针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软胶囊剂、栓剂、混悬剂、口服溶液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无菌原料药(氨苄西林钠)、原料药(阿莫西林、盐酸酞氨西林、葡萄糖酸钙、盐酸喹那普利、葡萄糖酸锌、盐酸依托必利、托西酸舒他西林)、粉针剂(青霉素类)、胶囊剂(青霉素类)、片剂(青霉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