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成 份】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
【性 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适 应 症】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4、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5、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6、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7、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道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用法用量】可深部肌内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肌内注射给药时,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本品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应每6小时使用1.5g剂量。对于细菌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小儿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不良反应】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性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斯约综合症。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短暂性的嗜中性白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等,偶见血小板减少。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其他: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郁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禁 忌】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955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5800076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英文名称 Cefuro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
规格 1.0g(按C16H16N4O8S计)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1-02-17
编号 琼20100001
企业名称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力宏
企业负责人 许力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软胶囊剂、滴丸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地西泮片);原料药(紫杉醇、醋氨己酸锌、甘草酸二胺、炎琥宁)*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3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海南省
生产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渝中线路12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