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哌酮钠
- 【规格】1g
- 【生产厂家】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356
补充说明
【成 分】为头孢哌酮钠,其化学名为(6R,7R)-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7-[(R)-2-(4-乙基-2,3-二氧代-1-哌嗪碳酰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形 状】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或冻干的块状物或粉末;无臭;结晶性粉末有引湿性,冻干品易引湿。
【适 应 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腹膜炎、盆腔感染等,后两者宜与抗厌氧菌药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可供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般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一次2~3g,每8小时1次。接受血液透析者,透析后应补给1次剂量。成人一日剂量不超过9g,但在免疫缺陷病人有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大至每日12g。小儿常用量:每日50~2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制备肌内注射液,每1g药物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及l2%利多卡因注射液1ml,其浓度为250mg/ml。静脉徐缓注射者,每1g药物加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40ml溶解;供静脉滴注者,取1~2g头孢哌酮溶解于100~2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其他稀释液中,最后药物浓度为5~25mg/ml。每1g头孢哌酮的钠含量为1.5mmol(34mg)。
【不良反应】
1.皮疹较为多见,达2.3%或以上。
2.少数病人尚可发生腹泻、腹痛、嗜酸粒细胞增多,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
3.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尿素氮或血肌酐升高。
4.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可见于个别病例。偶有出血者,可用维生素K预防或控制。
5.菌群失调可在少数病人出现。
6.应用期间饮酒或接受含酒精药物或饮料者可出现双硫仑(disulfiram)样反应。
【禁 忌 症】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及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和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治疗婴儿感染也获较好疗效,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的研究尚缺乏资料。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3.肝病和(或)胆道梗阻病人,半衰期延长(病情严重者延长2~4倍),尿中头孢哌酮排泄量增多;但肝病、胆道梗阻严重或同时有肾功能减退者,胆汁中仍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给药剂量予适当调整,且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如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时,每天给药剂量不应超过2g。
4.部分病人用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长期应用注射用头孢哌酮钠可引起二重感染。
6.交叉过敏: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过敏者对也可能过敏。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35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5800066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
英文名称 Cefoperazone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
规格 1.0g(按C25H27N9O8S2计)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7-29
编号 琼20100001
企业名称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力宏
企业负责人 许力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软胶囊剂、滴丸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地西泮片);原料药(紫杉醇、醋氨己酸锌、甘草酸二胺、炎琥宁)*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3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海南省
生产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渝中线路12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