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 【规格】2g
- 【生产厂家】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446
补充说明
【药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英文名】
Ceftezole Sodiu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 Toubaotizuona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替唑钠,其化学名为(6R,7R)-3-〔【(1,3,4-噻唑-2-基)硫】甲基〕-7-〔(1H-4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适应症】
败血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的继发性感染、肺脓肿、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注意事项】
1. 为防止耐药菌的产生,用药前应进行细菌的敏感性试验,在能达到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治疗时间应尽量短。
2、为预防休克过敏反应的发生,用药前要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对头孢类或青霉素类过敏者应慎用本品。
3、病人用药后应保持安静及接受观察。
4、静脉内大量注射,偶尔可引起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故要注意调整注射部位和注射方法。注射速度要尽量缓慢。
5、肌内注射时可发生注射部位疼痛、硬结,故不可在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6、肌内注射时使用的溶剂不能用于静脉注射和静脉点滴。
7、对诊断的干扰
(1)应注意,在检测尿糖时,除试纸法外,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及Clinitest试剂检验尿糖时,曾出现过假阳性现象。
(2)有可能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
【禁忌症】
1、对本品或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对利多卡因或酰基苯胺类局部麻醉剂有过敏史者禁用(本禁忌症仅适用于接受肌内注射的患者)。
3、有下列情况的患者要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体质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本制剂可持续在血中保持高的浓度,故应视肾功能损害的程度,相应调整剂量及用药时间。
(4)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需接受静脉营养的患者、年老患者、体弱者(因为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可能)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
【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应用。
【儿童用药】
按如上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对老年患者用药前后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
【不良反应】
(1)休克:极少有休克发生,要进行严密观察。当有任何与本品使用有关的症状如: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突然排便异常、耳鸣、出汗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当出现皮疹、荨麻疹、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进行必要的处理。
(3)肾脏:罕见严重肾功能损害,但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进行必要处理。
(4)血液:罕见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
(5)肝脏:罕见GOT、GPT、碱性磷酸酶增加,有上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6)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或厌食,罕见如伪膜性肠炎等严重的肠炎。当有腹痛、腹泻发生时应立即停药给予适当处理。
(7)呼吸系统:罕见PIE综合性的间质性肺炎,表现为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用肾上腺素等药物适当治疗。
(8)菌群失调:罕见发生念珠菌病。
(9)维生素缺乏症:罕见发生维生素K缺乏症和B组维生素缺乏症。
(10)其他:罕见头痛、全身不适感、发热、浅表性舌炎。
【药物相互作用】
(1)勿与肾毒药物并用,包括强利尿药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以及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等。
(2)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盐酸金霉素、氨茶碱、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等抗组胺药、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
【用法用量】
1、成人:日用量为0.5~4g,分1~2次静脉给药或肌内注射。
2、儿童:日用量为20~80mg/kg体重,分1~2次静脉给药或肌内注射。
#注射液的调配
1、静脉注射:溶于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缓慢注射。
2、静脉点滴:溶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
3、肌内注射: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注射液溶解时如因温度原因出现混浊,可加温使其澄清后使用。溶解后最好立即使用,如需保存,在室温下必须于24小时内使用。
【贮藏】
遮光,严封,在干燥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二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44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7500025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英文名称 Ceftezole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81号
规格 按C13H12N8O4S3计算2.0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8-09-12
编号 琼20100003
分类码 Hab
备注
省市 海南省
企业名称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琼生
企业负责人 庄琼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281号
生产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281号*海口市金宇路6号*
生产范围 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乳膏剂;原料药(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右泛醇、门冬氨酸洛美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丁咯地尔、更昔洛韦、利福昔明、辛伐他汀、甲磺酸帕珠沙星、头孢克肟、头孢泊肟酯);无菌原料药(头孢米诺钠、头孢替唑钠、硫酸头孢匹罗、盐酸头孢吡肟、头孢呋辛钠、替卡西林钠)*粉针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为青霉素类);小容量注射剂;无菌原料药(乳糖酸阿齐霉素、拉氧头孢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3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